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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2016-05-01 21:20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贵州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6〕98号)精神,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制度保障为支撑,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努力将我校建成贵州省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科技研发基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型智库。

二、工作目标

2016年起推进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系列改革,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管理水平,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力争2017年取得明显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规章制度,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1、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机制、以创业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紧密结合我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优势产业和服务“三农”、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需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2、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坚持“三元融合”(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民族团结精神相融合)和“四维一体”(即坚持育人为立校之本、质量为建校之重、人才为兴校之柱、特色为强校之径,把“育人”、“质量”、“人才”“特色”四个维度统一于办学治校全过程)的办学理念,结合我校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根据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内容、方式方法等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置相应学分的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将创新创业课程融入专业课程体系,创新创业实践融入专业实践教学,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协同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推进学科专业间的协同,建立结构优化、多方合作、交叉培养新机制。深入实施“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

切实做好学校与企业、行业合作共建应用型、创新创业型相关专业的工作。建立“贵州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基地”,积极筹措资金,设立 “贵州民族大学同创众筹基金”,支持在校生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科技服务团队、成果转化团队、创业服务团队等,重视科技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

(二)加快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改革

1、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结合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1)围绕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开设项目研发训练等专业创新创业选修课程,积极推进工程教育模式改革。从学科专业与现实社会生产生活的关联入手,以设计项目为载体,通过各级设计使学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做设计项目中实现工程能力和工程素质的提升。引导学生掌握项目研究路径与方法,参与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实践,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围绕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开设创业管理“三个一”创新创业必修课程。

对基础类专业(如民族学、法学、历史学等)“三个一”课程包括:开设一门基于专业的学科前沿专题课,开展一项学科专业调研,形成一项基于学科专业调研的创意。引导学生了解学科专业学术前沿及热点问题,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把握理论创新的现实要求与发展趋势。

对应用类专业(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三个一”课程包括:开设一门基于专业的创业管理课程,开展一项基于专业项目的市场调研,完成一份基于专业项目的创业计划书。引导学生了解创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流程,掌握创业计划书撰写技巧。

(3)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引导学生在跨学科专业学习中,获得其他学科专业思维方式、发现问题的视角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知识复合与专业交叉。

(4)围绕全校通识课程体系,开设创新思维训练等“三创”选修课程。此类课程紧紧围绕创造、创新与创业,贯彻“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通识教育理念,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创新创业精神。

(5)围绕创业技能实训课程体系,开设创业培训选修课程。选拔具有创业兴趣与愿望、激情与潜质的学生参加此类课程学习,帮助学生系统学习创业知识与技能,培养创业精神与素质,了解创业过程与模式,掌握创业方法与步骤,提高自主创业意识与创业成功率。

(6)积极开展国际课程接轨的工作,引入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2、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一是进行高水平互动式课堂教学改革。实施启发式讲授、批判式讨论、非标准答案考试,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促进师生互动,鼓励教学相长,真正打破传统的灌输式教育。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促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习惯。

二是全面推进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业评价体系。

3、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实行大类培养模式,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的专业合并,按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经过1~2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地方、行业经济结构变化为依据,以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重点,突破单一学科设置模式。

充分利用学期模式改革,加大学生的实践实训力度,积极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教学模式。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4、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

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和共享,广泛搭建实习实训平台,组织好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实训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积极促进项目落地转化。将科技创新资源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评估标准。

(三)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力度

1、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机构和信息服务机制。成立创新创业专家指导小组,承担本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模式探索、资源整合、师资培训、质量评价、综合服务等工作,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强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创业和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创业项目评估、融资咨询、申办企业手续、项目运行管理、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2、强化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逐步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予以倾斜,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定期考核、退出制度,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建立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申报高校特色岗位教师职称。鼓励引进校外导师,聘请企业家、金融专家、风险投资人、优秀校友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积极实施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外出交流的重要内容。

3、完善教师激励约束和发展机制。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建立职称晋升激励机制,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技术职称序列,鼓励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科研、教学与实践工作。建立实行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支持教师转化其科研成果并产业化,教师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扣除成本后可按高于60%的比例由研发人员及其团队自主分配或以股权形式予以奖励。经审核同意并报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转化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可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建立创业实践激励机制,允许教师和科研人员经学校批准后,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或兼职开展研发、咨询并取得合法收入。允许教师和科研人员经学校同意后离岗创业,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且与学校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

4、建设校园创新创业文化

把创新创业文化作为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有重点、分层次举办讲座论坛,全方位、多方面开展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典型进校园、创新创业典型面对面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宣传,对各学院或部门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措施和办法,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工作创新,以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关心和帮助学生自主创业,增进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正确引导,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的校园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

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推进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建立学校统一领导,以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牵头,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工程实训中心等部门及各学院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对创新创业教育在机构、人员、场地、经费上给予保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创新创业指导老师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小组,开展创新创业学习及实践活动。

(二)加强监督落实

狠抓督促检查,推进责任落实,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将创新创业教育列入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用目标绩效考核的方式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教学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对各学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支持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凡未达标的单位在学校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不能评定优秀等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宣传力度,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加强舆论引导,报道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体教职员工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深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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