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工作任务及要求,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共同做好此次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按照项目要求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取得预期成果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0年和2021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参加此次结题验收,详见《贵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1)。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研究成果等。
(二)验收流程
项目团队提交结题材料,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审查合格项目进行评审。
(三)提交材料
1.《贵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附件2)。
2.项目获得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或论文复印件、专利复印件、实物作品照片等)、项目进展相关支撑材料。
3.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各项目团队将上述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完整,并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所属学院;电子材料学院汇总后发到指定邮箱。
2.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版材料:新校区各学院交到A3-501,老校区各学院交到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mdsczx@163.com(电子档命名格式: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材料)。学生单独提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两年期项目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所有项目汇总表》(附件4)。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建议和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二)验收流程
项目团队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审查合格项目进行评审。
(三)提交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
2.项目获得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或论文复印件、专利复印件、实物作品照片等)、项目进展相关支撑材料。
3.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程记录本》(附件6)。
4.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7)。
(四)相关要求
1.请各项目团队和指导教师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提交验收材料。
2.各项目团队将上述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完整,并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所属学院。各学院将附件5、6、7电子材料发到邮箱:826546954@qq.com.
3.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点前提交纸质材料:新校区各学院交到A3-501,老校区各学院交到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105办公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请项目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之日,项目申请延期须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8),更换负责人须填写《贵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9)。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新校区各学院交到A3楼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501办公室,老校区各学院交到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105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相关附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