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贵州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6〕98号)文件精神,推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浓厚创新创业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举办2016年“创新创业活动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创新创业活动周”以“创响民大”为主题,通过政策宣传、专题讲座、创业沙龙、创业企业、团队展演、项目路演等多种形式,展示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浓厚创新创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林
副组长:龙 尧
成 员:何兴发 黄 平 周 俊 谢治菊 梁 毅 杨 琳
任 洁索红敏 张 平 申 波 罗红英 唐 懈
欧阳宁康 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主 任:龙 尧(兼)
工作人员:李榜江 柏云兴 吴永谊 岑伟富
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联络员。
三、活动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校区、
大学城校区。
四、活动内容
“创新创业活动周”活动内容设定学校主题和学院主题两个板块,学校主题板块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学院进行。学院主题板块由各学院分头进行。
学校主题板块:
(一)贵州民族大学“双创活动周”开幕式
时间:11月28日14:30-16:00
地点: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二楼培训室(213)
汇报学校双创工作,启动“双创活动周”,参观创客中心企业及团队。
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校办、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工程实训中心、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研究生院、后勤处(集团)、大学城校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政领导出席。学生企业及团队代表。
(二)贵州民族大学创业企业、团队暨创客中心设计作品展
时间:11月28-12月2日
地点:花溪校区
展示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阶段性成果,宣传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情况、展示创新创业企业及团队,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三)创新创业成果展
时间:11月28日-12月2日
地点: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一楼、二楼
创新创业成果展包含民族工艺品展暨3D打印作品展、体育科技创新作品、美术设计作品展和民族民间烙画作品展。
(四)贵州民族大学创新创业系列讲座
花溪校区:
时间:11月29日19:00-21:00
地点:15栋会议中心
大学城校区:
时间:11月29日19:00-21:00
地点:学生事务大厅二楼会议室
邀请校内外致力于创新创业研究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做创新创业方面的专题讲座。
参会人员:
花溪校区: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工作人员1名,学生:男生10名,女生15名。
大学城校区: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工作人员1名,学生50名。
(五)贵安新区、花溪区创业政策宣讲会
花溪校区:
时间:12月1日15:00-17:00
地点: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二楼培训室(213)
大学城校区:
时间:12月1日14:30-15:30
地点:学生事务大厅二楼会议室
邀请贵安新区管委会、花溪区就业局相关领导就贵安新区、花溪区创业扶持政策进行宣讲,培训。
参会人员:
花溪校区: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工作人员1名,学院团委书记或团委负责人1名,创新创业企业、团队负责人。
大学城校区: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工作人员1名,学院团委书记或团委负责人1名,学生50名。
(六)创业沙龙
时间:12月1日19:00-21:00
地点: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二楼培训室(213)
邀请专家对企业、团队项目进行培训指导。邀请优秀校友企业负责人与学生分享创业故事和成功经验。
(七)创业路演
时间:12月2日15:00-17:00
地点: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二楼培训室(213)
邀请我校创新创业企业进行项目路演。邀请业内专家、投资人出席。拟通过创业路演,对接校外资源,为我校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八)“双创活动周”闭幕式
时间:12月6日16:00-17:00
地点:花溪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二楼培训室(213)
邀请学校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各学院党政领导出席会议,总结“双创活动周”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学院主题板块:
1、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开展1-2项创新创业活动,助力和丰富学校“创新创业活动周”。
2、各学院组织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要有方案、有预算、有成效、有记录、有总结。
五、工作安排
1.各学院明确1名学院领导负责 “创新创业活动周”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接工作。名单于11月28日前报送到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204办公室。
2.各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周方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于11月28日前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204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根据各学院报送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3.各有关部门要对“创新创业活动周”给予大力支持,各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活动周”的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
4.各学院、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宣传活动,让学生关注创新创业、了解创新创业、参与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永谊
联系电话:158 8508 6771
邮 箱:420590237@qq.com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关于举办2016年“创新创业活动周”活动方案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活动周”时间安排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