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创业行动”,调动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营造理解、重视、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贵州民族大学十佳创业团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入驻创客中心的企业和团队(以下统称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国家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四)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
(五)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贵州省辖区内。
三、评选流程
评选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团队申报。(申报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材料提交:申报团队将《项目计划书》、《2016年企业或者团队年终总结》、《公司财务状况报表》以及其它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0590237@qq.com,邮件命名方式:创业项目/团队名称+团队负责人+联系方式;纸质版交至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204办公室。
第二阶段: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按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材料初审。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经过初审的创业团队进行评审打分,评选出最佳创业奖2个、最佳创新奖2个、最佳创意奖2个、最佳进步奖2个、最佳潜力奖2个。
第四阶段:公示评选结果并进行奖励。经专家评审后,对获奖的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榜江吴永谊
联系电话:13312248477(李)15885086771(吴)
邮 箱:420590237@qq.com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