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优势,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省级比赛及全国大赛,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贵州民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安排
贵州民族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两个赛道,具体内容按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执行,我校收到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后会及时发给各学院创新创业联络员,最终以第九届上级正式文件为准。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介绍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附件1)。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校有关部门将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六)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比赛赛制及赛程安排
学校组织参加省赛的项目分为高教主赛道项目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采用学院遴选、校级初评、校级决赛三级赛制。各学院按照参赛项目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师生,确定参赛项目,组建参赛团队,确定指导教师,根据所选赛道方案和组别的评审规则进行项目培训指导,做好参赛项目的意识形态审核和赛前各项工作,评审规则参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附件2)。
(一)学院遴选(5月26日前)
1.参赛报名(5月26日前)。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符合大赛各赛道、各组别要求的师生和校友科技项目、创业项目等。鼓励学院开展“演讲能力提升、PPT制作培训、聘请专家指导”等相关工作,各学院根据要求,组织参赛项目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学生操作手册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以便报名参赛。
2.参赛项目数量要求。为拓宽“互联网+”大赛参赛的覆盖面,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对“互联网+”赛事的相关要求,鼓励更多学生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报送本届“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数量不得少于学校规定的参赛项目数量,具体见《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贵州民族大学选拔赛各学院参赛项目数》(附件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赛,建议各学院通过院赛的方式评选优秀项目参加校赛。
3.材料报送(5月29日前)。各学院根据附件3中参加校赛数量要求,组织推荐参加校级初评的项目团队填写《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项目计划书》(附件4),按照推荐顺序填写《第八届贵州民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不接收个人提交),于5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省双创示范基地)501室(大学城校区A3栋),电子版发送到大赛工作邮箱gzmdsczx@163.com。
(二)校级初评(5月30日—6月5日)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项目进行评审,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决赛。
(三)校级决赛(6月16日前)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入校级决赛的项目通过现场答辩,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省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省赛项目打磨(7月中旬前)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入围省赛的项目进行打磨。
五、大赛奖励
1.校级决赛分赛道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含指导教师团队)奖、优秀组织奖,具体奖项设置另行通知。
2.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名额,从获奖项目中挑选项目,集中强化培训,参加省级比赛。
3.各学院要将指导竞赛的工作经历计入教师的工作量,在评定职称、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及推荐优秀的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吴寿学15285126580。
2.电子邮箱:gzmdsczx@163.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贵州民族大学选拔赛各学院参赛项目数
4.贵州民族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参赛项目计划书
5.第九届贵州民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参赛项目汇总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