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切实加强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内涵是“面向全体学生、结合专业教育与文化素质拓展、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培养方案。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为有效载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教育体系,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融入专业教学过程。
三、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管理。各高校要从课程设置、学生选课、项目开展、考核评价、成果认定等方面建立保障制度,并根据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和学籍管理规定,将创新创业教育环节计入课内学分。
四、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体系。省教育厅根据国家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文件和课程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和专业类别特点,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规划建设普适性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除规划建设好创新创业必修课外,要建设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视频公开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课程。省教育厅和各校要根据国家视频公开、国家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快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互动性强、教学内容好的课程,完善创新创业课程的建设与共享机制。
五、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材建设。由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家组、优秀教师、企业家、管理学家、优秀创新创业工作者等联合编写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核心课程教材,遴选部分优秀教材纳入贵州省“十三五”规划教材进行建设,加大创新创业教材建设的经费投入和建设力度。
六、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各高校要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模式,鼓励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社会行业的创业实践,积极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培养建设一定数量、一支稳定的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使这支教师队伍逐步成为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的主体;引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提高教师在专业教育课、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七、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培训。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微型企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各高校教师参加相关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创新方法等培训班和研讨会;各高校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和能力。
八、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各校要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论文竞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创业实践实习基地,积极开展与专业、职业、创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九、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校内资源使用。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创新创业教育免费开放学校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训练中心等实践资源,并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安全有效地使用校内实践资源。
十、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用资源平台。各高校要安排专门场地并投入专项经费,建设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或类似机构,建成创新创业教育专用的软硬件实践平台,确保创新创业教育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
十一、拓展并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社会资源。各高校要充分拓展并利用社会资源,引入相关企业或社会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参股,联合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每年遴选一批创业前景好的项目入驻贵州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给予资金和政策的支持。
十二、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校内交流平台。各高校要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定期举办全省、全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周、创新创业教育展示交流会或学术年会,对创新创业教育取得突出业绩的学生和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三、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网络交流平台。建设省校两级网络信息交流平台,为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实时的信息交流、成果展示和管理服务,为开展校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经验交流、竞赛、研讨等提供信息服务。
十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校际交流。省教育厅定期举办贵州省创新创业年会活动,组织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优秀的学生和教师代表进行学术交流、成果展示、优秀项目评选等活动。创新创业年会由省教育厅主办,各高校轮流承办。
十五、积极扶持大学生创业实践
各校要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是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学校划出专门场地,作为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使用。完善创业基地的软硬件设施,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条件。各学校应重视基础实践和创新实践,增加实践教学时间,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室和实验中心,作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孵化培养创业项目,积极培育其成为创业实体。对有创业愿望和意向的学生,引导他们科学制定创业计划,鼓励条件成熟者进驻基地进行创业实践。
开展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各校要为创业学生团队或个人提供项目引导、创业培训、法律援助、工商税务、风险评估、项目融资、孵化扶持等咨询和服务。聘请校内外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人士担任创业指导师,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指导。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引导大学生结合专业领域和职业兴趣,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
十六、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鼓励和激励政策。各高校要制定激励政策,鼓励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项目指导、培训等工作,并结合本校实际,从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教学酬金、教学培训、教改立项、教学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十七、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投入。各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创新创业教育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资源建设、师资培训和发展以及训练项目、竞赛活动、学术研究、国际交流等方面有足够的、稳定的、可持续的经费支持,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水平。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成功创业校友和社会知名企业来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成果孵化提供多渠道资金扶持。